各二级学院:
课程设计是人才培养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,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设计教学工作,提高教学质量,教学指导评估中心将对2011—2012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设计进行评估,现将评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评估范围
2011—2012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设计
二、 评估依据
常州工学院《关于课程设计教学的若干规定》(院教[2004]59号)
三、评估时间及安排
1.第五周下发通知。
2.第六周上交资料。各有关二级学院根据抽调名单(另发)将对应的课程设计教学资料于2012年3月30日(第六周周五)之前送至教学指导评估中心。(地址:教学管理中心310室,联系人:黄秋香,电话:85211357)
3.第七周专家评阅。
教学指导评估中心
2012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