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2014届毕业设计(论文)评估工作定于十二周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估对象
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
二、 评估依据
1.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》(院教[2005]55号)
2.《毕业论文(设计说明书)的基本构成及有关要求》
(院教[2005]56号)
三、评估组织
组 长 王传金
副组长 徐建方
成 员 相关学科专家
四、评估时间及安排
1.第十周下发通知,各二级学院根据抽调名单,将毕业设计(论文)资料于2014年11月12日(第十一周周三)之前送至教学指导评估中心。(地址:教学管理中心310室电话:85211357 联系人:黄秋香)
2.第十二周专家评阅。
教学指导评估中心
2014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