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工政〔2015〕150 号
各二级学院、直属教学部,各部门: 《常州工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(试行)》已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予印发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 附件:常州工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(试行)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
关于印发《常州工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