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撰写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初稿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7-05-26 浏览次数: 1222

 常工政教[2017]15号

各二级学院、直属教学部,各部门:

为扎实推进我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,经研究,决定及早启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根据《常州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》(评建工作办公室对原“分解表”进行了适当微调,具体见附件)的分工,各牵头单位负责撰写审核要素分工部分的自评报告,相应的协同单位负责提供数据和支撑材料。

    2.自评报告应贴合我校办学定位、办学理念、发展目标等实际,按照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,紧紧围绕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,回答“做什么?如何做?效果如何?存在问题?如何改进?”等问题。其中,存在问题与如何改进要基于现状和数据进行客观、准确、深入地分析,篇幅不少于撰写字数的三分之一。

3.自评报告统计口径的指标数值暂以2017630日时的状态为准。

4.此项工作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,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撰写自评报告的最终审稿人,协同单位负责人为数据和支撑材料的最终审核人。

5.请各牵头单位将自评报告(注明执笔人、审稿人)纸质稿于2017720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,同时将电子稿发至pgzx@oa.czu.cn。联系人:姚俊,联系电话:85211357
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组织安排本单位责任心强并熟悉相关工作的人员负责材料收集、统计、撰写及报送等事宜,及时、高质、高效地完成自评报告。

 

常工政教[2017]15号附件.doc  

 2017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