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7-09-03 浏览次数: 480

各二级学院、直属教学部,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做好迎接审核评估工作,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常州工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》(常工政〔2016141号)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第三批校内专业评估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对象

 原则上是2007年至2012年之间设置并招生的本科专业。具体名单见下表。

序号

专业名称

所属二级学院

1

机械电子工程

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

2

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

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

3

新能源科学与工程

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

4

软件工程

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

5

物联网工程

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

6

工程管理

土木建筑工程学院

7

公共事业管理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8

物流管理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9

电子商务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10

日语

外国语学院

11

广播电视编导

教育与人文学院

12

动画

艺术与设计学院

二、评估进程

(一)前期准备

201798前,各相关二级学院组建本单位专业评估工作小组。

(二)专业自评

20171013前,各专业根据《常州工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》,对照专业评估标准,填写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(附件1),撰写专业自评报告(参照附件2格式)。

(三)专家评估

201710161031,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评估专业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,通过听取汇报、听课、查阅资料、考察教学设施、深度访谈等形式,对参评专业做出客观评价。

(四)整改提高

二级学院根据专业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方案,落实整改措施,持续改进专业建设,为期半年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(一)各二级学院要将专业评估工作作为落实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工作之一,切实贯彻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评建结合、重在建设”的方针,精心组织力量,明确具体负责人,认真组织并做好本次专业评估工作。

(二)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二级学院,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。

(三)材料报送

1.2017年9月8,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专业评估工作小组成员以及联系人信息表(附件3电子版发至pgzx@oa.czu.cn

2.2017年10月13前,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参评专业的基本状态数据表、自评报告纸质稿一式七报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gzx@oa.czu.cn

(四)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。联系人:姚俊,联系电话:85211357

 

 

附件1: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.doc

附件2:专业自评报告建议要点.doc

附件3:专业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及联系人信息表.doc

 

教学质量评估中心

2017年9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