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常州工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常工政〔2016〕141 号
各二级学院、直属教学部,各部门:
《常州工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》已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常州工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
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
常州工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