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教评〔2018〕6号
各二级学院、直属教学部及相关部门:
根据《常州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》(校教评〔2016〕1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组织对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开展教学质量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2019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(含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)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。
二、考核流程
1.个人申请
2018年9月12日前,教师填写“教学质量考核个人申请表”(附件一),并报送申报学科的所在二级学院(直属教学部)。
2.审核批准
2018年9月14日前,二级学院(直属教学部)审核“教学质量考核个人申请表”,签署意见后会同“教学质量考核申请汇总表”(附件二)一并报送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审核。
3.实施考核
2018年12月28日前,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校级督导、同行专家等,完成对考核对象相关项目的考核。
三、其它事项
1.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教学质量考核申请,逾期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不再接受。
2.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赴国(境)外研修的教师,须由本人提出申请、二级学院(直属教学部)审核,并经人事处审批同意,安排在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开展教学质量考核。
3.请二级学院(直属教学部)特别提醒目前在国(境)外研修且2019年申报职称的教师做好申请准备工作。请于2018年9月14日17:00前将“教学质量考核个人申请表”和“教学质量考核申请汇总表”报送到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学评估科(行政管理中心313室),电子版发送至pgzx@oa.czu.cn。联系人:李红,联系电话:85211357(51357)。
附件一 教学质量考核个人申请表.doc
附件二 教学质量考核申请汇总表.xls
教学质量评估中心
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