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(论文)评估工作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1-10-07 浏览次数: 897

各二级学院:
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根据《常州工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常工政〔20216号),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(论文)评估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对象

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,具体抽调的毕业设计(论文)名单另行通知。

二、评估流程

1.二级学院自查(第六周)

2.学校组织专家评估(第七至第八周)

3.评估结果反馈(第十二周)

4.整改提高(第十三至第十五周)

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1015(第六周周五)下午5:00之前将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送至(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313室)。联系人:黄秋香,电话:885101736173


  

教学质量评估中心

二〇二一年十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