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根据《常州工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常工政〔2021〕6号),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(论文)评估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对象
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,具体抽调的毕业设计(论文)名单另行通知。
二、评估流程
1.二级学院自查(第六周)
2.学校组织专家评估(第七至第八周)
3.评估结果反馈(第十二周)
4.整改提高(第十三至第十五周)
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10月15日(第六周周五)下午5:00之前将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送至(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313室)。联系人:黄秋香,电话:88510173(6173)
教学质量评估中心
二〇二一年十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