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根据《常州工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 (修订)》(常工政〔2022〕23 号),学校决定开展 2023 届毕业设计(论文)评估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对象
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,抽调名单见附件。
二、评估流程
1. 第3-5周(9月18日-10月8日)二级学院自查;
2. 第6-10周(10月9日-11月12日)专家评估;
3. 第11-12周(11月13日-11月26日)评估结果反馈;
4. 第13-16周(11月27日-12月24日)二级学院整改。
请各二级学院于 2023年10月9日(第6周 星期一)11:30 前根据抽调名单,将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袋送至(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 317 室)。
联系人: 侯东东
电话: 88510173(6173)
附件:2023届毕业设计(论文)评估抽调名单.xls
教学质量管理处
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